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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人注意了:保护伞快到期了!
对于EB-5投资人来说,可谓是前有狼后有虎,从项目选择到申请审批,每一步都伴随着不小的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资金和身份都可能打水漂……在这个过程中,长期的法律确定性可太重要了…… EB-5区域中心项目一直需要美国国会定期重新授权,如果出现授权中断: ❌区域中心项目可能暂停运营 ❌投资人可能遭遇申请暂停、移民程序审批延误、签证停发……绿卡和身份都有可能打个问号…… ❌在此类状况下,投资款更是危险…… 此类情况之前也不是没发生过,并不是危言耸听。 面对此类情况,有法律能保护我们投资人利益吗? 有❗️的❗️ 美国国会在《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简称RIA)中专门增加了重要的投资者保护条款,祖父条款(Grandfathering Provisions): 根据RIA规定,凡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提交EB-5申请的投资人,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的I-526或I-526E申请,即使未来: 区域中心项目授权中断、暂停或未能及时续期 移民局(USCIS)和美国国
6月30日


最高院裁决确定:出生公民权保住了,赴美生子又稳啦?
今天(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对川普政府试图取消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行政令作出最终裁决: 出生公民权保住了❗️ (只关注目前赴美生子实践情况的朋友直接从大法官插图后开始看即可👌) 这个事情起源于去年川普刚刚重返白宫时,签署的一项行政令: 取消部分美国出生的宝宝自动获得美国国籍的权利。 但是,出生公民权并不是普通政策,而是写进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14th Amendment)中的基本规则。 第十四修正案明确规定: 凡出生于美国,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即为美国公民。 除此之外,美国联邦法律也长期确认这一原则。也就是说,出生公民权的法律基础首先来自宪法和联邦成文法,而不是某一任总统的政策选择。 美国最高法院早在1898年的经典判例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中,就已经进一步确认这一规则: 即使父母不是美国公民,只要孩子出生在美国,并且不属于极少数例外情况,例如外国外交官子女或敌国占领军子女,原则上就自出生起取得美国国籍。 总统可以签行政令,但是❌不能通过行政令直接推翻宪法
6月30日


又一新规出台,美国对经济拮据的申请人关上大门……
6月23日,国土安全部(DHS)和移民局(USCIS)又第n次悄没声息地公布了一份刊登在《联邦公报》的拟议规则。 这次的主题其实也是老生常谈: 涨价❗️❗️❗️ 所以……这次的拟议规则下: 主题 1. 涨价❗️ 主题2. 重大优惠?取消❗️ ❌取消N-400低收入优惠费率 目前: 家庭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FPG)400%的申请人,可以缴纳380美元优惠申请费。 拟议规则: 彻底取消!未来所有申请人统一缴纳以下申请费: 网上申请1280美元 纸质申请1330美元 ❌取消N-400和N-336费用减免(Fee Waiver) 目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Form I-912申请费用减免。 获批后,N-400/ N-336都可以免费申请。 拟议规则: 完全取消。 未来即使申请人领取福利、 收入极低,或经济困难, 也不能申请费用减免。 ✅唯一保留的例外:现役和退伍军人继续免费 符合军队归化条件的现役军人和退伍军人,仍然免缴N-400和N-336的申请费。 两年前才涨过,为什么又要涨价? 理由1:入籍申请长期亏损 国土安全部认为,目前N-400和N-
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