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的服务
职业移民
EB1A
EB1A(杰出人才)是职业移民签证中的第一类优先,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上拥有杰出才能的优秀人士。 “杰出才能”指申请人属于在特定的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内少数的达到顶尖水平的人物之一。EB1A申请不需要劳工证批准书和雇主支持,所以申请人可以以自己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EB1B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员)必须证明他或她在该领域是国际公认的杰出人士。需要有至少3年在教学或者研究领域的工作经验,基本要求和EB1A类似。需要雇主支持和永久性工作承诺,但不需要劳工证批准书。
EB1C
EB1C(跨国公司高管或经理)是专门为跨国公司的高管或高级经理人设计的一种移民签证。EB1C的基本条件和L1类似,但有细微的不同。我们建议申请EB1C时,一定要咨询有经验的律师。EB1C需要雇主支持和永久性工作承诺,但不需要劳工证批准书。
EB2 and EB3
EB2/EB3(专业/技术人才和非技术工人)分别是职业移民类别的第二类和第三类优先。大部分EB2和EB3申请人都需要美国雇主支持,有永久性的工作承诺以及劳工证批准书。EB2 适用于拥有高级学位或同等学历或具有卓越能力的工作者。 EB3 适用于技术工人、专业人士等其他工作者。
EB4
EB4(特殊移民)需要美国雇主支持,有永久性的工作承诺。EB4 是一个以就业为基础的第四优先移民类别,为几种类型的雇员和其他个人服务,例如宗教工作者、某些广播工作者、美国政府在海外的某些雇员及其家人、美国武装部队成员、阿富汗或伊拉克笔译或口译员,以及受雇于或代表美国政府的伊拉克人和阿富汗人等。
EB5
EB5(投资移民)是职业移民的第五类优先,俗称投资移民。因为对投资人的个人工作经验和技能没有任何要求,投资移民曾经为国人视为最方便快捷的移民方式之一。但是随着近年来投资移民的排期和法案改革的不确定性,很多投资人开始抱着观望的态度或者寻求其他移民途径。
非移民签证
L1
L1(跨国公司高管和专业技术人才调动签证)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L1签证可以分为不同类别:
公司高管或高级经理人的调动(L1A)
专业技术人才的调动(L1B)
集体调动签证(Blanket L)
个人调动签证 (Individual L)。
H1B
H1B(专业人士工作签证)是一种临时工作签证,取得H1B的外籍雇员有资格在美国合法工作。H1B的初始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在美国的最长时间可达六年。特定情况下,持有H1B的外籍雇员可以在六年之后继续申请延期。H1B的考察重点是职位的专业性 (specialty occupation)。
O1
O1(特殊人才)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 允许外籍人士通过O1进入美国或者通过其它非移民签证转换到O1。 O1对申请人的要求与EB1A相似,另外需要申请人有雇主或者美国经纪人,以及雇佣信或业务合同。
家庭类移民
非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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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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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居民的配偶,21岁以下的子女,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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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已婚子女及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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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