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血泪史:什么样的对象不能要?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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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通过跟美国公民结婚申请绿卡但是却踩了大雷💣的帖子引起了不小的关注。看了这个帖子,我们由衷地想给各位想通过婚姻拿绿卡的朋友们提个醒:配偶有以下情况的话,这个婚能不能结,咱再想想啊……

先来简单说说这个楼主的悲惨经历:
楼主在完成 STEM 硕士学业后留在美国工作,然后认识美国公民男友并开始恋爱。后来,楼主抽中H-1B,公司也同意支持绿卡申请,但是基于对两人感情的信任,以及担心职业移民排期太长等原因,楼主决定结婚后申请亲属移民,放弃职业移民。
然而,令楼主没想到的是,因为是真实的婚姻关系,原本自信满满的亲属移民申请在经历了两次面试后陷入停滞,原因竟是公民配偶有Adam Walsh Act 的记录。尽管目前案子还没有正式被拒,但楼主已陷入身份焦虑。
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醒:
如果需要申请亲属移民,有以下情况的配偶,咱们真得再想想啊!

👉第一类:触发Adam Walsh Act的限制的配偶不能要❗️
我们先来说说本案中当事人踩的这个大坑,什么是Adam Walsh Act?
Adam Walsh Act是一部保护儿童(未满18周岁)免受性剥削和暴力犯罪的法律。有过Adam Walsh Act的记录可能意味着对方涉嫌以下行为:
涉及未成年人的绑架、非法拘禁,(父母或监护人实施的情形除外);引诱发生性行为;使用未成年人进行性表演;引诱卖淫;视频窥视;持有、制作或传播儿童色情材料;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性性行为,或利用互联网促成、试图促成此类行为;以及性质上属于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的行为。
根据Adam Walsh Act Sec.402. 的规定,
如果I-130申请人(也就是美国公民/绿卡配偶)曾因对未成年人实施某些法定列明的犯罪而被定罪,原则上被禁止提交亲属移民申请,除非国土安全部长以其“单独且不可复审的裁量权”认定其对受益人不构成风险。
从帖子披露的信息看,目前只能确认案件中出现了Adam Walsh Act记录,不能确定该美国公民配偶是否被定罪。因此,案件结果也未必一定悲观。
但USCIS反复面试、拉长审理时间的做法已经说明这类案件一旦触发审查,处理会明显更谨慎。
当然,碰上这种配偶属于小概率事件,大部分朋友都不至于这么倒霉。不过以防万一,小编还是给大家介绍一下可用的初步筛查手段:
第一步:
前往美国司法部网站搜索公开性犯罪者登记信息:https://www.nsopw.gov/
第二步:
按配偶过去居住、工作、上学、服刑或登记过的州和县去查 criminal court records。
重点找:起诉书、认罪协议、判决书、量刑文件、撤诉或结案文件、缓刑文件、登记义务文件,看犯罪对象是否为未成年人、罪名是否落入Adam Walsh Act的范围。
但要注意,这两步只能作为初步筛查。公开网站没有查到,不等于一定没有风险;查到了,也不能直接等同于触发 Adam Walsh Act🤷 真正关键还是要回到法院定罪文件、认罪协议、判决书、量刑文件和州县法院记录,看是否存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特定犯罪定罪。

👉第二类:婚姻状况有瑕疵的配偶不能要❗️
USCIS不认可的婚姻关系包括:
在婚姻缔结地不被承认为婚姻的民事结合、同居伴侣关系或其他关系;
多配偶婚姻;
一方未亲自出席婚礼仪式的婚姻,即代理婚姻,除非双方婚后实际圆房;
婚姻一方或双方在法律上不具有自由结婚资格,如前一段婚姻还未在法律上结束,或未同意结婚;
以规避美国移民法为目的而缔结的婚姻。
另外,USCIS不一定认可的婚姻类型包括:近亲婚姻和与未成年人结婚。
这两种婚姻状态如果想要支持外国人配偶的亲属移民,需要符合双方居住州或拟居住州的法律或公共政策,另外USCIS需要综合评估个案状况才能决定。
👉第三类:欺骗你自己是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不能要❗️
当然,诚实告知另一半自己的身份状态肯定是没问题的。不过如果欺骗对方,用身份吸引,但是实际上并不具备支持配偶申请亲属移民条件的人,还是赶快避雷……
这一点大家看看对方的出生证、护照、入籍证明,或者绿卡就行,检查起来很简单。不赘述。
最后我们来说说配偶有哪些情况,在申请I-130结婚类亲属移民时,案子可能会受到更多审查?
👉第一类:配偶有过婚史
配偶有过婚史,并不当然影响婚姻绿卡申请,但需留意以下问题:
后一段婚姻开始时,前一段婚姻是否已经依法终止,是USCIS审查婚姻有效性时会重点关注的问题。
如果配偶前一段婚姻是起诉离婚,尤其需要注意法院判决的生效日期。
通常来说,法院的离婚判决自法院作出之日生效。
但如果离婚判决要求等待期或可撤销期间,则该判令在期间届满前并非最终生效。只有在特定等待期或条件满足后,例如在特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新证据或与案件相关的新申请,离婚判令才最终生效。
如果在前一段婚姻离婚判决尚未最终生效时结婚,则后一段婚姻在移民目的下无效。
USCIS不承认分居属于终止婚姻关系的正式程序。
如果美国公民/绿卡配偶曾多次离婚,且支持过好几任配偶的绿卡申请,你的案子也可能是移民局的重点审查对象。
如果美国公民/绿卡配偶之前有为未婚妻/夫申请过129F,也要在I-130表里披露,否则可能招致要求提供“无婚姻记录”的补件通知……
👉第二类:同一申请人和受益人撤回并再次提交配偶类申请
未能证明婚姻真实,本身并不意味着婚姻欺诈。
但是,如果申请人基于一方承认其主要为移民目的而结婚的事实撤回配偶类申请,则同一申请人和同一外籍受益人后续提交的任何配偶类申请,再次申请时案子也更难获得批准。
再次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
对此前撤回原因的说明;
支持双方关系真实性的证据。
在这类案件中,申请人负有较重的证明责任,必须证明婚姻关系的真实性。
👉第三类:美国公民/绿卡配偶收入不足,I-864经济担保可能亮红灯
严格来说,收入不足通常不是 I-130被拒的原因,而是会影响后续I-485调整身份或领馆移民签证阶段的I-864经济担保审查。一般情况下,美国公民/绿卡配偶作为担保人,需要证明其收入或资产能够达到联邦贫困线125%的要求。
如果收入不够,并不等于申请一定失败,因为可以考虑资产补足、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或者寻找合格的共同担保人。但如果配偶长期收入较低、报税记录混乱,或者找不到可靠共同担保人,绿卡最终获批确实可能比较难……
👉第四类:婚姻状况比较特殊、真实性证据不足
比如双方年龄差距过大、网络认识,缺少共同报税记录、没有共同银行账户、缺少共同居住的证明……都可能让USCIS更加关注你的申请。👀
另外,如果提交的是作为Spotify,Netflix,T-Mobile,Costco会员,加入同一个家庭计划的证明,这类证据准备再多用处也不大……

除了上面的避雷攻略,本案也是给大家提个醒,移民申请最好多线处理,有选择的时候不要提前放弃其它移民途径。如果方案一走不通的时候还有备选,心里也不会这么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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