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出海,谁不想做下一个海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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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中国餐饮品牌正在加速出海。
跟国内已经卷得不知天地何物的餐饮生态不同,美国的中餐市场,总体来说还算蓝海。已经嗅到商机的中国餐饮品牌,如海底捞、小龙坎、鼎泰丰、黄记煌、喜茶、眉州东坡等,都已经先吃上了螃蟹。
进入美国市场时,企业家们往往最先考虑的通常是商圈在哪里?房租多少?口味是否需要本土化?供应链怎么解决……
但在我这些年接触的餐饮企业家里,经常看到一个容易在开始被忽略、但是后期影响巨大的问题:没有团队就没有品牌,但团队成员如何合法来美、合法工作?
给大家提供有效的身份成长路径,也是品牌在美国发展,为公司锁定人才的重要一关。

第一阶段:前期市场考察,B-1签证足矣
很多餐饮企业家最早来美国,目的很简单:先看看市场,比如:
👉看商圈、看铺面
👉接触潜在合作伙伴
👉见律师、会计师
👉参加餐饮展会
👉投资餐厅
👉签署合同
这些行为,其实都属于B-1商务访客签证允许的范围。B-1签证申请也比较容易,可以让大家快速获得签证,先来美国考察。
另外,我再帮大家明确一下B-1签证的界限。
持有B-1签证不允许:
❌在美国领取工资
❌执行基础工作,如在餐厅里帮忙炒菜、当服务员、收银或排班
很多老板觉得:我又不拿工资,只是帮忙盯一下店。但从移民法角度看,只要参与实际运营,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工作。

第二阶段:品牌落地美国,不同团队成员,搭配不同签证类别
👉高管派驻:L-1A签证
L-1A本质上是 跨国公司内部高管调派签证。也就是说,一个公司集团,在美国境内外都有公司,就可以把高管从中国调到美国工作。
作为L-1A的受益人,这名高管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在美国境内外两家公司的工作主要执行的都是管理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 在美国境内外两家公司都有足够证据证明高管有足够的下属团队让他脱离一线职能
✅ 最近三年内在美国境外公司任高管满一年
⚠️这里有几个误区需要澄清:
第一,L-1A申请中职位名称没有那么重要, 并非职位写CEO 就可以申请。移民局更看重的是是否具备以上管理职能。
如果申请人只是名义上的负责人,但每天在厨房或者前厅处理具体事务,申请就会非常困难。
第二,无论美国公司是初创公司、还是成熟公司,都可以为高管申请L-1A签证,让大家来美国实际管理团队。
初创公司即使目前还没雇佣几个员工,只是注册+购买运营必须用品+投资到位+能个提供合理的商业计划书,就可以为高管申请L-1A签证。
区别在于,如果美国公司是初创公司,高管首次申请的L-1A签证时限是一年,是成熟公司的话,高管首次申请的L-1A签证时限是三年。
无论是初创公司还是成熟公司,使用L-1A签证都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两年,一共可以在美国用L-1A签证停留的时间是七年,中间不在美国境内的时间还可以追回。
👉核心技术人员:L-1B签证
L-1B的核心条件是:员工掌握公司内部独有的技术或经验,并非美国随便的同种员工可以替代。所以特色餐饮行业其实有不少岗位,非常适合 L-1B。
举个🌰,海底捞的拉面师傅。他们不仅仅是会拉面,而是掌握一整套品牌化的服务体验,包括:表演动作、顾客互动方式、培训体系,这些都属于企业内部 know-how,让他们具备申请L-1B的条件。

再举个🌰,川剧变脸师傅、功夫茶艺师等让顾客对于餐厅印象深刻的表演性工种,都可能符合申请L-1B的条件。

👉明星主厨:L-1A签证/ L-1B签证/O-1签证
餐厅最核心的人物往往是主厨。但主厨适合哪种签证,其实要看具体职责。
🌰如果主厨主要负责的是团队管理、厨房运营、成本控制等管理型职能,且来到美国后管理的员工人数符合L-1A签证的要求:
他申请L-1A签证可能更合适。
🌰如果主厨掌握品牌核心菜品体系,比如独家菜谱、标准化制作流程、新菜研发体系等:
那他可能更适合L-1B签证。
🌰如果主厨本身已经是业内比较有名气的人物,获得过烹饪大奖、是米其林或黑珍珠主厨、上过电视节目、或者出版过著作……
那么可以考虑O-1杰出人才签证,甚至一步到位申请EB1A移民。
👉专业岗位:H-1B签证
H-1B员工其实在餐饮行业并不常见,尤其是小型餐厅雇佣H-1B更加难说服移民局。原因很简单,H-1B要求岗位属于专业岗位,而且通常需要本科以上相关学历,跟餐饮行业的用工需求不太匹配。
不过,在大型餐饮集团中,仍然有一些岗位可能符合条件,例如:
🌰负责门店盈利模型、扩店测算等工作的财务分析岗位
🌰负责跨地区采购体系和成本控制的供应链管理岗位
🌰分析会员、点餐数据,优化菜单结构的数据分析岗位
🌰维护点餐系统、会员系统和后台系统的信息系统岗位
🌰负责食品安全体系和中央厨房标准的食品安全工程师

第三阶段:品牌长期发展的必然,绿卡!
👉高管:EB-1C职业移民
想要让自己的餐饮品牌在美国生根发芽,高管本人必然要长期驻美,实时指导品牌发展。
那么,L-1A的七年哪够用?
不过好消息是,对于餐饮高管来说,从L-1A签证 → EB-1C绿卡,简直不要太方便❗️
EB-1C是专门为跨国公司高管设计的移民类别。在L-1A的基础上,如果大家的美国公司符合以下条件:
有稳定经营、满足Ability to Pay
有至少10名全职员工
通常就有机会为高管申请 EB-1C职业移民。

另外,EB-1C只适用于高管职位。那也就是说,我们刚刚说的L-1B员工们来到美国后无法通过EB-1C申请绿卡。即使是来到美国后升职成高管职位也不行!❌
所以……
👉其他上述员工:要申请绿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EB1A/EB-2/NIW/EB-3的可能性
如果是L-1B员工或者H-1B员工,一般需要走 EB-2或EB-3职业移民,或者NIW杰出人才。如果是明星主厨,还可能符合EB-1A,或者EB-1C的要求。情况比较复杂,您如果需要咨询可以扫文末二维码,dm我们的小助手~
餐饮品牌出海的困境:加盟模式与签证/绿卡,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很多中国餐饮品牌进入美国时,会优先选择加盟模式。这种模式在商业上没有问题,但在移民法层面却经常会带来现实困难。
如果餐饮品牌在美国只是以加盟方式扩张,没有专门成立美国关联公司,雇佣符合要求的美国员工,那么加盟门店的员工通常无法被算入品牌美国公司的员工人数之内。
这会带来两个比较实际的问题。
第一,品牌高管申请 L-1A 延期或EB-1C 绿卡时可能遇到困难。
因为移民局在审查时,会重点看美国公司的规模、组织架构以及管理层是否真正管理一个团队。如果美国公司本身员工数量很少,而门店都属于加盟,跟中国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申请人就很难证明自己在美国管理一个人数足够的公司。
第二,加盟餐厅的老板也很难通过L-1A 来美国开餐厅。
L-1A有一个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海外关联公司担任高管职位。
很多加盟店老板只是购买品牌加盟权,并没有在中国母公司担任过管理岗位,因此也无法满足这一条件。
因此,一些有经验的餐饮品牌在进入美国市场时,往往会专门设立美国品牌管理公司。由这家公司负责品牌管理、培训体系、供应链协调、市场策略等内容,直接雇佣员工。这样既有利于品牌统一管理,也更容易建立真实的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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