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境外停留2个月,H-1B就被取消了???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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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Reddit上一个帖子引发了大量关注:
该博主在阿布扎比机场被认定:因在美国境外停留期过长,导致其 H-1B 签证被取消。尽管其公司律师表示同意她进行远程办公,而且不认为此举违反移民法。
根据该Reddit 帖子的描述:
博主持有H-1B在美国全职工作。去年11月,她们一家前往印度,为女儿庆祝一周岁生日。12月,她与丈夫前往使领馆获得H-1B签证,完成签证贴签手续。1月,两人准备返回美国时,丈夫顺利通过检查,她却被带去二次审查(secondary inspection,俗称“小黑屋”)。
她向阿布扎比进行预先清关的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官员说明:自己在印度停留的大约两个月期间,曾使用带薪休假(PTO),并进行了一部分远程工作。
但是CBP执法人员认定,她在印度停留期过长,可能被口岸官员视为触发H-1B合规疑点,进而加重审查。
随后,她的签证被直接标注为:“Cancelled and Withdrawn”(取消并撤回)❗️该Reddit 原帖随后被删除,但截图已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

最近一年来,很多H-1B员工因为使领馆行政审查,或是面签等待期过长等问题,长期滞留在美国境外。出境后长期滞留的可能性确实增高。
而且,很多华人H-1B员工的回国计划倾向于:好不容易回国一次,就多陪陪爸妈,尽量多留几个月。如果帖子信息完全真实,H-1B在美国境外远程办公2个月就可能被取消签证,是结结实实地踩在了大家的痛点上。

CBP还能因为在美国境外停留2个月就撤销H-1B签证?
不好意思,确实存在这种可能。🤷♀️
CBP拥有权限很大裁量权,可以质疑申请人是否仍符合H-1B入境条件,并在特定情形下对签证作现场取消贴签,要求申请人重新去使领馆申请新签证。
根据美国移民法,CBP在入境口岸作出决定时,并不需要达到USCIS在审批或拒绝H-1B 申请时所要求的证据标准。
当时负责的CBP官员也有可能认为:在H-1B申请中,LCA通常需要列明美国境内的工作地点。
因此,申请人如果可以长期在境外工作,那么你的实际工作安排是否仍与申请材料保持一致?
尤其是在境外仍持续为美国雇主提供劳动、工资照发、且停留时间较长时,可能触发H-1B合规问题。
⚠️这里请注意,没有统一的标准,都看个案情况下当时的CBP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
长时间停留在美国境外、将度假与远程办公混合等情节都是可能触发CBP再次审查的原因。即使未必涉及明确的违法情形,只要口岸官员对申请人是否仍符合H-1B入境条件产生合理怀疑,就可能依据裁量权现场取消签证。该博主要想重新使用H-1B签证入境美国,只能重新去使领馆申请新的H-1B签证。

案例保真吗?现在的情况这么风声鹤唳?
首先要明确:这个案例目前仅为Reddit匿名发帖(后已删除),没有官方背书,大家全作参考。
但是,实务方面,在看到这个帖子之前我们已经看到的案例是,有印度H-1B员工在离境3个月的情况下被现场取消签证。(顺便说一句,这个案例也发生在阿布扎比机场的预先清关检查)
虽然也可能存在CBP官员个体执法差异,但如果Reddit的帖子属实,至少说明:长时间境外停留正在成为口岸审查中更加敏感的因素之一。

那么现在这个形势下,H-1B员工应该怎么办?
👉老生常谈:尽量不要进行国际旅行
现在去问哪个移民律师,大家都会建议您不要冲动,安心留在美国境内。现在是签证、入境审查格外严格的时期,最好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要进行国际旅行,请注意:
无薪休假是最稳妥的方案
之前我们在讨论H-1B员工被困美国境外,雇主应该怎么办的时候就跟大家分析过,目前的情况下,其实最能规避掉合规风险的安排应该是:进行无薪休假、并签署Unpaid Leave of Absence Agreement。不在境外为美国雇主工作,可能最安全。
详情请见:H-1B员工被困境外,美国雇主怎么办?
减少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
既然已经有帖子说停留2个月被撤销了H-1B签证,咱们宁可信其有,把回国的时间控制在1个月,可能风险更小。所以如果您出境后需要重新申请H-1B签证回到美国,一定要提前预约好国内使领馆的面签时间。
美国移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说,H-1B员工滞留境外多长时间会导致签证被撤销,或是被拒绝入境,但是如果停留期过长,可能引发CBP官员对于H-1B签证有效性和必要性的质疑。
入境时提前准备证据材料,包括:
-有效护照
-有效H-1B签证
-之前的所有H-1B 批准函(尤其是带着I94、境内转H-1B身份的批准函)
-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
-最近一份W2/Tax Return
-雇主信
-之前在美国境内的工作成果
另外,请仔细复习当时申请H-1B时递交的岗位职责,准备好对于自己这次出境情况的详细说明。如有需要可以提前写一份准确的解释信给CBP。
要是被带去小黑屋,应该怎么应对?
👉问一句答一句,只回答事实,不要刻意隐瞒
👉强调现在回美国的目的是继续履行H-1B岗位的岗位职责。雇佣方式、薪资、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均与H-1B申请保持一致。
👉如在境外期间还在为美国雇主工作,可以说明是否使用了PTO、是否停发薪水、是否只处理紧急邮件,尽量不要在境外一直继续为美国雇主工作。
⚠️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仅为基于公开信息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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