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巨雷!这么干还能申CPT吗?

🕙2026年8月12日,SEVP向全美SEVP认证学校的PDSO/DSO发布了没有设置过渡期、要求学校立❗️即❗️关注并执行的Broadcast Message——BCM 2608-01。

一份只有两页纸的通知,却有着撼动整个CPT体系的野心。
给不那么熟悉CPT申请系统的朋友们翻译一下:
川普政府直接给掌管大家审批(生杀)大权的学校负责人,下达了一份不用提前公示、不用收集公众意见、直接立即生效的CPT审批收紧通知❗️

怎么加强CPT审查?
原本,CPT要求实践训练必须:
👉属于既有课程体系的一部分
👉和学生的major直接相关
不能单纯为了让学生获得一份工作,把就业包装成CPT。
这次,SEVP继续往下推了一步,要求DSO:
只有当CPT真正属于项目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时,才可以批准❗️。
什么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如果没有这个CPT,学生将无法取得学位,或者说与CPT相关的工作应当是攻读这个学位的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的要求❗️
跟大家解释一下区别在哪。
过去,美国很多大学的CPT操作并不是“这个专业所有人都必须实习,否则不能毕业。”
比如学生暑假自己找到了一个和专业相关的internship,学校觉得可以,去试试吧,然后注册一门internship course,拿course credit,然后给你批CPT。
这么做不仅有助于提前找好工作,也有助于大家尽快获得更多学分。尤其是CS、金融、工程、商科这些专业,这种模式并不少见。
可在这份通知发出后,如果是同样的暑期实习,SEVP现在要求学校继续往下问:这个学生如果不参加这份实习,还能不能顺利取得学位?
如果答案是:能。
那按照这份通知给出的审查尺度,仅仅靠“实习和专业相关+注册一门course-credit课程”,就想顺利拿到CPT,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风口浪尖的Day 1 CPT要凉了?
因为SEVP这份文件从头到尾没有出现Day 1 CPT这个词。所以不能说8月12日起,Day 1 CPT违法。

但假如Day 1 CPT学校直接修改培养方案,规定所有学生必须实习才能毕业……
SEVP专门补了一句话:
虽然什么课程是取得学位所必需的,原则上由学校决定,不是美国政府替大学设计课程。但是,如果学校试图通过课程设计故意绕过联邦监管,SEVP可以🔍调查。

以及DSO,你们以前太轻松了……
通知明确说:
DSO每次签署或者重新签署Form I-20,授权学生CPT时,都是在under penalty of perjury(以伪证罪处罚的责任框架下)确认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under penalty of perjury……
伪证罪处罚……

其中包括确认这份CPT确实是课程要求,或者课程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如果批准错了呢?
不当CPT授权可能让学校和DSO个人面临行政或者法律后果。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撤销学校的SEVP认证。
当然,这并不是说DSO批错一个CPT,马上就构成伪证罪。但监管部门释放的信号已经非常清楚,以后给CPT I-20签字,责任更重了。

吓唬人的部分说完了,下面说点好听的。
虽然前面说的这么可怕,但这只是个通知,不是法律。CPT的联邦法规8 CFR §214.2(f)(10)(i)没改❗️
核心法律标准仍然是 CPT 必须属于:
既有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an integral part of an established curriculum)

因此,现在出现了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问题:
SEVP能否通过一份通知,把法规中的“integral part”在实际执法中收紧到近乎“课程必须/所有学生必须完成”的程度?
合理推测:川普政府又要被告了……

最后借用Berkeley官网提醒一下使用过CPT的朋友们:
如果full-time CPT累计达到12个月以上,❌会失去OPT资格。
即使没有达到这个程度,频繁使用CPT也可能导致 DHS 在 OPT、签证以及 H-1B 等后续程序中加强审查。
Berkeley还表示已经观察到高频使用CPT 的学生在STEM OPT 和H-1B 程序中收到更多 RFE。

最后,再次提醒已经使用过CPT 的朋友们,保存好以下证据:
I-20
offer letter
job description
课程syllabus
成绩单
课程注册记录
faculty supervision材料
实习报告
课程作业以及能够说明internship 与专业培养关系的材料
形势严峻,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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