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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类型介绍

职业移民类型介绍

上一篇文章介绍了比较常见的几种非移民签证,这篇文章会重点介绍职业移民类型。很多客户咨询的时候经常会混淆非移民签证和移民签证。说的通俗一点,非移民签证是临时的敲门砖,不管是学生签证还是工作签证,一般都有有效期,可以让申请人短期停留在美国,而职业移民是美国政府允许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者杰出人才的条件,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绿卡申请。胡晓敏律师在这里指出,非移民签证并不是职业移民的必经之路,如果短期内不打算在美国工作或者生活,只是希望将来获得合法永久居住权的申请人可以考虑直接申请职业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法,每个财政年度(10月1日到第二年的9月30日),大约有14万个名额拨给职业移民。这14万个名额分别分配给五个职业移民优先类型的申请人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属。职业移民的五大优先类型分别是:第一类优先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类优先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类优先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第四类优先特殊移民,第五类优先投资移民。每年的14万名额分配如下:

EB1(第一类优先):28.6%,加上其他优先类没有使用的名额; EB2(第二类优先):28.6% 加上第一类优先未使用的剩余名额; EB3(第三类优先):28.6% 加上第二、第三类优先未使用的剩余名额; EB4(第四类优先):7.1%; EB5(第五类优先):7.1%


为了美国人种的多元化,移民法还同时规定了每年每个国家的移民名额限制。移民法规定每年每个国家的移民名额不能超过全球移民总数的7%。结合上面的数字,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中国每年输出到美国的职业移民不得超过9800个。具体分配下来,单一国家每年第一类优先,第二类优先,第三类优先各自都不能超过2800个,第四类优先和第五类优先各不能超过700个。然而实际上中国近几年的职业移民总数是超过9800个的,因为为了避免名额的浪费,在总量限制的同时,名额可以在系统内灵活调剂,而移民大国中国和印度每年职业移民的需求大所以会比其他国家多一些。

如果一个国家申请移民人数过多,超过其法定的名额,申请人要排队等候名额,移民排期表就是这样产生的。美国国务院在每个月月初会公布下个月的移民排期,具体请参看网站: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html 在签证供应量固定的情况下,影响排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1)移民优先类别,(2)申请人的出生国(不是国籍),(3)移民申请的优先日。了解了每年的移民名额限制,就不难理解目前EB5投资移民的排期状况。EB5的名额原本就只有7.1%,而最近几年中国投资移民火爆,导致了申请人数大大超过这个限额,而且EB5是全家移民,申请人和家属的名额都会被计算在内,所以才会导致需求远远大于供给。其实除了投资移民,移民美国的方式还有很多。

前文已经介绍过,职业移民可以分为五大优先类型,EB1, EB2, EB3, EB4和EB5,优先程度从EB1至EB5 依次递减。



EB1:“杰出人才”移民 EB1作为优先级最高的移民签证,是为在不同领域内有杰出成就的人才提供的最佳签证选择。在EB1中,又分为EB-1A, EB-1B, EB-1C 三小类。这三类签证没有优先程度之分,而是针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申请人群而设定的。

  1. EB-1A 是专门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设立的。一旦满足EB-1A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可以免除申请劳工证的繁琐过程,并且不需要获得任何雇主的支持。移民局对此类签证有很大的优待,因为他们希望申请人在成功拿到签证后,能够给美国相关行业带来快速的发展,也可以说是美国引进优秀人才的一种方式。如果需要了解杰出人才EB-1A的具体申请条件,请点击什么样的人适合申请EB1A。胡律师在这里希望提醒大家,EB1是第一类优先,必须是某一领域内出类拨萃的顶尖人物之一(One of that Small Percentage),申请的时候一定要对移民法的要求有一定的了解,不要盲目跟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才能保证成功率。

  2. EB-1B是为拥有杰出成就的大学教授和研究人员设立的。申请人需要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者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并由雇主支持申请。杰出教授和杰出研究人员需要在该领域从事研究至少三年以上,并且其研究成果获得过国际性认可。在移民法中,EB-1B也有相对的衡量方式。申请人需要满足六条衡量标准中的至少两条,才可以被认定为满足申请要求。六条具体的衡量标准是:重大奖项或名誉,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媒体报道,评审鉴定,学术文章和原创性的重要贡献。在六条标准不适用的情况下,申请人也可以提交类似材料来证明申请人的条件。

  3. EB1 签证的最后一类为EB-1C, 这类签证是专门为跨国公司之间的高管调动而设立的。EB-1C的申请条件和L1签证类似,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或者获得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前的三年之内,至少有一年在海外关联公司担任高管或者高级经理人,美国公司给申请人提供的永久性的工作机会是公司的高管或者高级经理人,而且两边的公司都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如果要了解EB-1C的申请条件和如果通过收购申请EB-1C,请点击绿卡,真的那么遥远吗?通过近期EB-1C的申请的递交以及补件回复情况,胡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递交EB-1C的时候两个公司的工作职责一定要具体,而且需要递交相关材料佐证。最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移民官往往会质疑申请人工作职责的笼统化,有些移民官甚至提出这样的职责描述无异于重复移民法中的法条,所以移民律师一定要在了解公司业务流程,发展情况以及公司每个部门的运作和协调情况后,才能起草出符合公司具体情况的工作职责,这样才能让移民局信服。关于如何应对这类补件,请点击当L1遇上补件(2)

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不需要经过劳工证这个环节,虽然最近两年有几个月开始出现排期,但是排期情况还是比其他类型的移民方式好。这两个优点为移民申请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同时,EB-1A和EB-1B可以申请加急处理,如果选择申请加急,案件会在15天之内获得处理结果。如果符合条件,不妨考虑一下第一类优先移民申请。



EB2: 高学位专业人才特殊技能人才EB2与EB1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工证的申请。虽然也有极少数的申请人会获得NIW(国家利益豁免),免去了申请劳工证的步骤,但大部分申请人还是需要这一步骤的。EB2的设立是为了填补美国本地短缺的劳工领域。申请人必须持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兼有五年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并且需要雇主的支持。

关于EB2的特殊类型—-NIW豁免,目前移民局尚无准确的标准来衡量哪些申请人完全满足豁免条件。NIW是一种极其特例的情况,其申请条件远远苛刻于普通EB2签证的申请。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的贡献和成就可以给美国该领域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利益。获得NIW的申请人可以随意更换工作,并且申请时不需要雇主的支持,成为很多研究人员,博士生,博士后和其他工程技术人员的首选。有很多申请人如果同时满足EB-1A的条件,也会同时递交EB1A和NIW申请。



EB3:熟练技术、专业/非技术工人EB3签证的申请人包括3个具体分类:1、经过工作相关培训或者有相关工作经验;2、持有学士学位;3、不需要两年培训或相关工作经验就能从事的工作。EB3的申请流程与EB2基本一致,唯一的区别就是针对的申请人群不同。EB3签证对申请人的专业要求大大降低,甚至接受某些非技术性工人的申请。雇主只需证明美国本土难以雇佣此类工人,则可帮助申请人完成EB3签证的申请。申请此类签证的申请人需要雇主的全面支持,包括工作邀请和劳工证(PERM)。此类签证没有国家利益豁免名额,并且其中的第三类人群(非熟练技术人员)的签证名额非常有限。

EB2和EB3的申请流程一样,分为三个步骤:(1)PERM劳工证申请;(2)I-140移民申请;(3)I-485调整身份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

EB2和EB3的第一步都是劳工证(PERM)的申请。PERM是美国移民局为了保证美国劳工在美国的工作机会与权益而设立的。在有美国劳工可以从事某类工作的情况下,雇主不会雇佣外国人来剥夺本土人民的工作机会。同时,雇主也不可以以低价雇佣外籍员工。所以劳工证申请主要的条件包括:第一,雇主必须提供一个永久性的全职的工作职位,第二,雇主做了一系列的招聘努力,但是无法招到符合条件的美国工人可以胜任这个职位,第三,雇主必须愿意给外籍员工支付不低于现行工资标准的工资。胡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递交PERM申请的时候,雇主只需要承诺给外籍员工支付不低于现行工资标准的工资就行,而雇主有义务在外籍员工拿到绿卡以后给他支付不低于现行工资标准的工资。

PERM的申请目前都是网上递交,但是劳工部(DOL)对PERM申请是错误零容忍,而且会十分严格的审查雇主的整个招聘过程,所以哪些招聘过程符合PERM的要求,都需要和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沟通。PERM整个申请过程耗时很长,审理时间为6个月左右,前期准备工作为4-6个月,所以时间的把握和掌控十分重要。



EB4:特殊人员EB4签证是专门针对宗教工作人员、美国政府长期雇员等特殊工作的移民申请者而设立的。其中包括宗教组织工作人员、美国政府海外雇员、各个国际组织退休人员及其家属以及美国军队成员等。此类签证仅占移民签证总数的7%,大约有6000-8000个左右的名额。EB4对中国申请人来说没有排期问题,一般1年左右的时间即可拿到正式绿卡。中国籍公民申请此类签证的人数较少,多数申请人来自有较强宗教背景的国家,如印度和阿富汗等。



EB5:投资移民投资移民是美国政府为了吸引更多外籍投资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而设立的。投资移民对申请人自身的条件无特殊要求,不要求投资者有任何学历,也不一定要有管理技能或投资经验,也不需要会说英文,但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满足投资额的最低限制(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 2. 能够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 3、为美国工人直接或间接创造至少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EB5的正常申请流程为:递交I-526移民申请,临时绿卡申请(I-485或者领事程序),I-829永久绿卡申请。

移民签证种类虽没有非移民签证种类繁琐,但其申请流程和条件却更加复杂和苛刻。同时,移民局的审理政策和标准也经常改变,如果你对上述非移民签证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每个客户的具体情况,指导客户选择最适合客户的移民方案。

本文的作者是胡晓敏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管理律师。本文版权归属胡晓敏律师事务所,严禁未经授权转载。已获授权者转载请注明出处。胡律师是佛罗里达州注册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美国奥兰治县女性律师协会会员,国际反洗钱专家和佛罗里达最高法院出庭律师。文中内容,仅限于作者对于一般情况的讨论和分析,并不是法律意见,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联系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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