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EB4宗教人士移民
​EB4适用人群:
全职牧师、神父以及一些宗教领域的神职人员

宗教人士移民是职业移民第四类优先(特殊移民签证类别EB4)之一。

 

EB-4(R) 签证持有者可以永久在美国为其教派或者其教派的非营利附属组织工作。

EB4宗教人士移民是基于潜在工作机会的一类职业移民。在递交I-360表格之前及案件审理期间,申请人士无需在美国为潜在雇主工作。EB4宗教人士移民无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EB4申请要求

  • 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两年的教派工作经验,且工作经验应当与潜在雇主所属教派一致;

  • 申请人来美之后从事每周不少于35小时的全职工作;

  • 申请人在美国的雇主应当是非营利性宗教组织;

  • 申请人必须从事牧师级别职位或者其他宗教职位,包括专业与非专业职位;

  • 申请人在递交I-360表格之前至少两年内必须是雇主所属教派的成员,从事牧师级别职位或者其他宗教职位,且相关工作的开始时间应当在申请人年满14周岁之后。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