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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要穷人,川普噩梦卷土重来?





2020年年初递交绿卡申请的各位,还记不记得当时的申请噩梦?


律师让你提供超详细福利使用信息问卷?

提供了这个那个各种材料后还要跟你说:您还有财产证明吗,越多越好?

材料不达标,绿卡申请被拒?



噩梦的源头,2022年12月23日,公共负担政策新版又要实施了!怎么办?

我用过福利,就不能申请绿卡了吗?

我家庭收入一般,又不能帮爸妈申请绿卡了?

我已经拿到绿卡了,但是用过福利,会不会被秋后算账?


看这一篇文章就够了


Section 212(a)(4)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renders a noncitizen inadmissible if they are “likely at any time to become a public charge.”


《移民和国籍法》(INA) 第 212(a)(4) 条规定,如果非公民“随时可能成为公共负担”,则他们不得入境。

什么样的福利属于公共负担范围?


1.用于维持收入的公共现金援助(public 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 补充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

-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中用于维持收入的现金补助(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under the 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 (TANF) program)

- 各级政府提供的维持收入的现金补助(State, tribal, territorial, or local cash benefit programs for income maintenance, commonly called “General Assistance)


2.长期享受政府资金支持的福利(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 如果是享受Medicaid的人群,范围局限于基于section 1905(a) of the Social Security Act的机构服务项目(包括护理机构或精神卫生机构)



如果您需要查询详细内容,请见:

https://www.chineseinla.com/la_weblinks/task_view/id_27010.html

https://www.chineseinla.com/la_weblinks/task_view/id_27011.html


哪些人就算享受了上面规定的福利也可以申请绿卡?

很遗憾,这里虽然移民局列举了一长串可以豁免的情况,大部分跟我们海外华人都没什么关系,有可能符合我们的情况差不多只有以下两种:


- 庇护者和难民- 有资格作为未亡配偶、子女或军人父母获得福利的申请人

如果您属于特殊情况,想要检查是否有符合您情况的类别,请见:

https://www.chineseinla.com/la_weblinks/task_view/id_27012.html


哪些福利确认不属于公共负担的考虑范围?


1.申请人以外的家庭成员收到的福利;



2.可能有资格获得的某些非现金福利,



比如: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或其他营养计划儿童健康保险计划 (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CHIP))医疗补助(Medicaid,长期收容机构除外)住房福利与免疫接种或传染病检测相关的任何福利其他补充或特殊用途的福利


详情请见:

https://www.chineseinla.com/la_weblinks/task_view/id_27012.html


在决定是否同意绿卡申请时,USCIS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申请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资产、资源和财务状况;以及教育和技能。


我已经入籍了,但是享受了属于公共负担的福利,这个事实会对我的美国身份有影响吗?


不会,美国公民不会因为享受福利而失去美国身份。


临时绿卡持有人在申请永久绿卡的时候会因为使用了属于公共负担的福利而失去绿卡身份吗?


不会


在美国境内的绿卡所有人会因为使用了属于公共负担的福利而失去绿卡身份吗?



不会。公共负担政策仅适用于绿卡申请人,已经持有绿卡的人不受影响。


如果合法永久居民已经或正在接受公共现金援助以维持收入或由政府出资进行长期收容并离开美国,他们返回时是否会受到公共负担决定的影响?

一般不受影响。除非符合以下情况:

- 已经放弃或放弃其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80天;

- 在遣返程序或引渡程序中离开美国;

- 离开美国后从事某些非法活动;

- 犯有 INA 212(a) 中确定的罪行(除非他们在犯罪后根据 INA 212(h) 获得了救济);

- 试图在移民官员指定的时间或地点以外的时间或地点进入美国;

- 在移民官员的检查和授权后未获准进入美国。


所以看出来了吗?


只要您的绿卡/公民身份没问题,就算用了公共负担包含的福利,移民局也不会秋后算账,公共福利政策针对的人是目前还没有绿卡身份的绿卡申请人。


那么,正在申请绿卡的申请人,如果正在/之前领取过公共负担福利是否一定导致绿卡申请受到公共负担政策的影响被拒?


其实也不是,移民局会综合考量申请人的情况做出决定。

以上回答均来自移民局官网。

拜登和川普的公共负担政策有什么区别?

根据川普时期的公共负担政策,在36个月内享受一项或多项指定公共福利超过12个月的移民都很有可能在绿卡申请的过程中被拒,那个时候的绿卡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家庭年收达到了联邦贫困线的250%,才能对申请起到比较大的帮助。

不过根据现在的规定,虽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现在的家庭收入达到联邦贫困线理论上就符合了绿卡申请标准(当然越多越好),更新后的公共负担政策对申请人来说更友好一些。


所以,新的公共负担政策实施,不等于回到川普时期!

而且至少目前来说,并没有启用超!级!麻!烦!的I-944表格。给绿卡申请人、律师都减少了很多工作量。

我们能理解美国政府需要给绿卡申请设置一定的门槛,以免新移民进来都开始吃福利,最终受害的还是我们这些辛辛苦苦赚钱的普通打工人,交了那么多税却用不到自己身上。(尤其是蓝州小伙伴相信都深有体会)

但是,公共负担政策确实也需要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大部分人都不是超级土豪,我们也需要一个友好的政策,确保之后可以把爸妈接过来养老。


胡晓敏律师事务所本周批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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