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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新政立即生效:以前能发RFE和NOID的案子,今后可能直接被拒!

  • 8月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今天(🕙2026年8月5日),移民局(USCIS)公布了一份名为《证据、补件通知及拟拒绝通知》的政策公告。进一步收紧了证据要求,恢复移民局在申请材料不完整时“可以直接拒绝(deny)而无需先发RFE或NOID”的裁量权。



翻译一下:这次发的是移民局公布即生效的Policy Alert❗️


从好的方面来说,以后收到补件通知的可能性会有所下降。从坏的方面来说,有些原本要收到补件通知的案子,可能改成直接被拒……



可以说,移民局的这个政策更新,是直接掐住了一些案件的命脉。就算难以下咽,我们也得跟大家详细聊聊这碗饭到底难吃在哪……



这次的更新内容有哪些?


🚨第一,恢复直接拒绝权


新的政策明确:


如果申请递交时缺少法律、法规或者表格要求的初始证据(Required Initial Evidence),既不需要先发补件通知(RFE),也不需要先发拟拒绝通知(NOID)移民局可以❌直接拒绝申请❗️


也就是说:


以前很多案件缺材料的时候,移民局会先给大家一个机会,在一定期限内补充材料后批准申请。但这个政策后,缺少必需的初始证据,❌很可能直接拒❗️


🚨强调"完整递交"


这次移民局反复强调,申请人必须

一次性提交完整材料 、满足所有初始举证责任❗️


政策明确,即使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未能完全回应RFE或NOID中的全部要求,只要已提交任何被要求的证据,移民局就视为申请人请求根据现有材料作出决定


如果还想着❌“先交上去,等RFE再补”,或者想着❌“材料不全,我先递交一部分回复RFE”今后审理风险明显增加❗️


🚨缩短RFE实际回复时间


以前,移民局通常都会给最长12周的时间来回复补件通知。


但现在……


因为法规只是规定回复期限不得超过12周,因此,无论回复期限是6周、8周,还是30天,都符合法律规定……


要不要给满12周的回复期,全凭移民官自行斟酌……


🚨取消海外额外14天邮寄期限


此前:


如果补件通知是寄往美国境外,移民局一般会给予额外14天的补件回复时间。


但现在……


一视同仁❗️无论寄到美国境内还是境外,统一按照法规增加3天❗️



为什么要这么折腾人?!


Policy Alert认为,此前政策要求,当申请人未提交初始证据或者现有记录不足以证明符合申请条件时,审查官应签发RFE或NOID。


以前的政策过于宽松,让一些材料不完整、甚至几乎没有证据的申请也能先进入审理、后补材料。


这不仅拖慢了审批效率,还被部分申请人利用以获取附带利益。因此,本次政策调整恢复了审查官对缺少规定的初始证据申请的直接拒绝裁量权。



我们怎么办?


第一,别拖!能多早就多早递交申请!


以前很多申请人拖到身份快到期才递交申请,材料后补。但是之后,这样的策略很可能会落空。此种情况下,一旦案子在之前的身份到期后被拒,您会失去合法身份,无法重新递交!


第二,不要再把RFE当成申请流程的一部分。


以后递交申请时,应尽量一次性准备好所有规定的初始证据,别抱太大希望,认为可以在RFE阶段再行补救。


第三,对于可以申请加急的案件,建议提前评估是否有必要加急。


如果能在身份到期前拿到审批结果,即使申请被直接拒绝,也可能还有时间调整材料或重新递交申请。如果一直等到身份快到期甚至到期后才收到结果,可能会失去重新在境内递交申请的身份基础。


第四,最好选择美国境内的专业移民👩律师代理您的案件。


虽然听起来像广告,但也是真心提醒大家:


好的移民👩律师可以根据目前同类案件的审理状况预判移民局现阶段的审理重点,直接最大程度地准备材料递交。


另外,这次Policy明确RFE回复期限不一定给满12周,以及境外邮寄仅按法规增加3天,都减少了RFE回复的准备期限


可以说,这次Policy不仅提高了申请人的举证要求,也对律师的案件准备能力、风险把控能力和响应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找一个快、准、直击中心的移民👩律师,将比过去更加重要。因为今后很多申请人可能真的只有一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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