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狂喜!一个小调整利好业务出海美国!
- 6月18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最近我们发现,美国国务院已经对《外交事务手册》(Foreign Affairs Manual,FAM)进行了更新,在B-1商务签证项下新增了“Specialized Trainers”这一适用情形。
这对我们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出口企业以及赴美投资建厂的中资公司来说,真的是个好消息❗️

为什么只是增加一个分类,对大家赴美业务活动帮助就这么大?
先跟大家聊一下这个著名案例👇 大家一看就明白了。

2025年9月4日,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在佐治亚州Hyundai-LG合资电池工厂突击检查,共拘留约475人,其中大多数为韩国籍。
这些韩国工人大部分使用B-1商务签证或免签计划入境,目的是在佐治亚州Hyundai-LG合资电池厂从事设备安装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为工厂投产做准备。
理论上,B-1签证允许外国技术人员在境外公司销售设备后,赴美安装、调试该设备并培训当地员工,是合规的商务活动。
事情发生后,被拘留者中100多名B-1签证持有人最终未经重新申请便恢复了签证。
之所以发生此类问题,除了可能跟ICE当时定下的抓捕计划有关,当时的FAM条款对"安装/培训"范围界定较窄且模糊也有很大关系。
再加上这些员工在工地停留时间较长、参与的工作内容(设备调试、流程培训等)容易被执法人员认定为超出"商务访问"范畴、构成"实际就业"。
任何需要员工赴美进行商务活动的企业家应该都不想经历这一场浩劫。ICE抓了这些人又放回韩国,必然导致派遣他们赴美的公司需要承担额外的经济和时间损失。
能怎么办?难道找ICE索赔?
必然是自己受着呗。

过去,B-1商务签证允许部分外国技术人员赴美从事与设备相关的商务活动。
例如,外国公司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赴美:
安装、调试、维修设备,或者培训美国员工安装、维修设备。
不过,上述活动通常要求设备由境外公司出售,且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卖方承担安装、维修或培训义务。
💡此次更新最大的变化在于,美国国务院新增了一个独立的“Specialized Trainers(专业培训师)”类别。
这意味着,外国专业人员赴美的目的即使不是单纯安装或维修设备,只要主要任务是向美国员工传授与境外来源的工业设备、机械、生产工艺相关的专有技术(know-how)、特殊技能或专业知识,也可能符合B-1商务签证的适用范围。✅
这次更新为企业准备B-1签证申请和相关入境材料提供了更明确的书面依据,也有助于企业提前判断哪些短期培训或知识转移活动可能落入B-1商务访问的范围。

新增类别后,B-1签证申请仍需满足哪些重要条件?
👉赴美目的属于临时性的培训、知识传授或技术转移,而不是在美国实际就业❌
👉申请人掌握美国本地不易获得的特殊专业知识或独特技能;
👉通常仍由境外雇主支付工资,不从美国来源领取劳动报酬❌(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等情形除外);
👉培训内容与境外公司的工业设备、机械或相关工艺密切相关,并符合政策规定的适用范围。
符合B-1签证要求的活动有:
🌰中国母公司研发了一套自动化生产线,需要派工程师赴美国工厂培训当地员工如何操作;
🌰企业拥有独特的制造工艺,需要派遣专家赴美进行短期技术转移;
🌰设备供应商出售大型工业设备后,需要派技术专家赴美讲解专有工艺、操作流程和维护方法;
🌰显示设备、新能源、半导体等行业,需要总部技术人员对美国团队开展专项培训。
新增类别后,哪些行为仍然是B-1签证红线?
❌长期在美国任职或工作;
❌直接参与普通生产劳动;
❌承担美国公司的日常岗位职责;
❌以施工人员身份参与建筑、安装施工或现场建造;
❌从美国公司领取工资报酬(法律允许的有限例外除外)。
新增B-1类别利好中国制造企业出海美国!
过去,不少中国制造企业派工程师赴美国工厂培训员工时,经常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培训内容不仅包括设备操作,还涉及生产流程优化、工艺控制、软件参数设置以及企业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
由于这些内容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安装维修培训”,有可能被误解为赴美工作。
比如:
🌰显示设备企业派高级工程师赴美培训当地团队使用自主研发生产线;
🌰自动化设备企业派专家讲解特殊调试工艺;
🌰新能源企业派技术人员教授核心制造流程;
🌰半导体企业派工艺专家进行短期知识转移。
在此次新增“Specialized Trainers”类别后,此类专有技术(know-how)培训被给予了更明确的认可,对用B-1涉及以上行为的朋友来说,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当然,以上例子并不穷尽,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欢迎扫描二维码,听听胡律师👩的专业解答。

我只是来美国进行普通商务考察,新增这个类别对我有影响吗?
如果您的赴美目的只是拜访客户、市场调研、商务谈判、参加行业展会、签署合同、寻找合作伙伴,因为这些活动本来就是B-1商务签证的典型用途,那么该通过的B-1签证还是会顺利获批。
⚠️最后提醒大家,新增的Specialized Trainers类别,本质上仍属于B-1商务访问的延伸,仅适用于临时性的培训和专业知识传授,不能替代L-1、H-1B等适用于长期任职、管理团队或实际提供劳动服务的工作签证。
如果大家打算带着公司的核心团队出海美国,最好提前咨询我们,确定每个核心成员需要申请的签证类别,把移民合规放在企业出海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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